江西修水六项措施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 2017-05-23 15:42:40

近日,修水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修水县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文件,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推动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强乡镇财政所队伍建设。该县将乡镇经营管理站职责划归乡镇财政管理,为基层财政所增加23个事业编制,向社会招收全额事业干部编制23人,预计今年6月份全部到位,并将“村账乡代理”业务划归财政所统一管理。

二是乡镇财政事业费全额列入预算。县政府领导多次强调要解决乡镇财政管理经费不足的现状,将乡镇财政事业费全额列入预算,不足部分将全额追加。使全县财政干部坚守原则,大胆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无后顾之忧,执行财政政策不走样、不受名界干扰。

三是健全和完善乡镇财政监管体系。对全县36个乡镇1个程坊风景区管委会,按照“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的改革要求,健全和完善了《修水县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修水县财政资金指标监管联合发文制度》等,规范工作流程,全面监督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形成制度化。

四是建立违纪违规报告制度。乡镇财政所应及时将资金监管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结果及违纪违规等情况,向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报告。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在收到乡镇财政所监管信息报告后,应及时向相关业务股室传递、逐级上报。乡镇财政管理局建立资金监管报告台账,及时掌握乡镇财政资金违纪违规的情况,对辖区内的财政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乡镇财政管理局由专人负责,乡镇财政财务工作报告登记簿,凡是来人来电反映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方面无法抵制的违规违法报告情况进行登记,今后乡镇财政所干部凡是已反映在册的情况,财政干部均解脱了管理责任。

五是加强财政资金公开公示透明。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出台了《修水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制度》,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乡村等基层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包括乡镇财政预算资金、补助类资金、项目类资金和村级资金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进行公开公示。乡镇财政所应对乡镇基层站(所)、单位、村委会的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进行督促和配合,定期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一事一议、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六是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县财政局组建财政监督检查局,明确为副科单位,增加了工作人口,建立了《修水县乡镇财政资金离任审计制度》,健全了财政财务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县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落实督查检查。严明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采取截留、挪用、滞留、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保证乡镇财政资金的规范运行。同时,还建立了乡镇财政工作考评机制,有效推进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涂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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