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瑞昌市财政局为抓实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四项措施促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做表率、树标杆,为全局争先进位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抓学习,重教育。将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相结合,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新要求,充分认识惩治腐败工作的整体态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上来,汇集改革发展正能量,为推进“五大升级”打下坚实基础。
抓责任,重落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责任清单,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将责任传到到全局各个岗位,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营造廉洁从政的浓厚氛围。
抓制度,重监督。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监督工作始终,不断充实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和财务公开,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深化重点防控领域建章立制,把全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以制度建设提升执行能力。
抓纪律,重执行。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做到抓工作检查与纪律监督相结合、管人管事与管思想管作风相结合,纠正和预防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让“讲规矩守纪律”成为常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