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政开展村内户外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行和维护 取得较好成效
| 2017-05-31 11:30:27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是创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制度化的重要平台,是改善农村面貌和农民人居环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新疆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全区14个地(州、市)各试点县(市)的农村工作基础、地理区位、经济状况、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连续3年在全疆1106个行政村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坚持“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紧密结合自治区党委“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安排部署,自治区财政安排5132万元/年,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工作,并确定对试点县(市)的补助标准,以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以村级基础设施维护运转、公共环境治理、文化体育设施运行维护、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稳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差异化需求,满足了村民生产生活基本公共需要。通过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关系到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开展村内户外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行和维护,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了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

试点工作基本涵盖了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全部内容,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极大的提高了村内公共服务设施运行效率,改善了农村面貌和农民生活环境,真正实现“小改革、大机制,小资金、大舞台”的工作目标。特别是对边远贫困地区的行政村,有效解决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短缺的问题,真正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

二是解决各村差别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基本实现了村务管理小事不出门。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项目实施始终坚持“村民议、村民定、村民管”的原则,试点资金直接由农民群众根据本村民主决定使用项目,满足了各村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上的差异化需求。充分调动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村民对环境整治及一些应急事项均可在村内得到及时解决,基本实现了村务管理小事不出门。

三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建设,提升了村干部的威信。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的试点开展后,各行政村有了一定的财权,解决了村干部为民办事“有心无力”和“无米下锅”的问题,特别是解决了村级组织为民办事“抓手”缺乏的问题。真正起到了“好事让基层组织去办、好人让基层干部去当”的作用,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升了村干部的威信,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对构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是创新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了一套运行维护机制建设体系。

一是创新议事机制。按照“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方式、议事机制,保障了村民在项目实施过程的参与决策及监督作用。二是创新管理机制。试点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管理相结合,由乡镇政府指导,村级组织具体组织实施,村民自我管理,把村务管理权最大限度交给村民。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实行“组织监督、社会监督、村委监督、群众监督”四管齐下的监督机制,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群众做主的理念,有效地调动了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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