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县财政局采取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2017-06-06 15:06:08

财政支出的效率是体现部门工作的晴雨表,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南昌县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快全县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加快重点项目支出进度。加快教育、科技、文化、社保、医疗、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及农林水等八项重点项目支出进度,2017年1-5月财政八项重点项目支出合计283894万元,同比增长10.23%,其中教育支出6742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0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9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2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527万元及农林水支出23603万元。对涉及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等重大项目支出,特别是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大项目,全程跟踪,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尽快发挥作用。

二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制定详细方案,规范清理行为,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的同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消化存量资金,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尤其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民生改善、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等领域,并及时跟踪监控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分析比较增减变化原因,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减少存量资金规模,避免资金“二次沉淀”。

三是完善落实通报奖惩制度。建立财政支出进度季度通报制度,由县财政局向各部门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奖惩机制,对于项目支出进度快、项目实施好的在下一年季度预算安排中优先安排;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支出进度慢且无正当理由的,酌情核减该部门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安排。

四是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建立常态化调度督查机制,对各部门支出进度情况不定期开展调度与专项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财政支出进度滞后、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过大,资金长期闲置的,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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