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黄县国库支付中心实施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2017-06-06 15:50:18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财务核算,使财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保障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宜黄县国库支付中心认真实施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专项资金的支出按功能性科目和经济科目进行核算,逐步形成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

一、严把专项资金审核关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专项资金支出认真审核把关,从源头上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实行资金直拨项目实施单位,减少资金的滞留时间,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率。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财经法规和政策,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进一步审核项目手续的合法性、支出行为的合规性和资金使用的专项性。

二、统一专项资金核算方法。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的内控制度管理,强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意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统一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科目和细化专项资金的核算。首先是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反映专项资金的“拨入专款”、“专款支出”等会计科目,收入与支出的二级明细科目的名称必须对应一致;其次是在二级科目下面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更加完整清晰地反映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这样就能完整清晰地反映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既便于给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完整准确的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信息,又有利于杜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的漏洞。

三、强化专项资金核算监管。充分发挥财检、中心内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不定期监督检查专项资金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每年抽样进行绩效评估,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对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报冒领、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核算监督检查,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不按规定和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应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与完整。督促各单位规范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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