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云南省财政厅依据上年清算的退休教师人数和补助资金实际发放数等因素,改变以往年初预拨、年终清算后再拨付余下补助资金的管理方式,将今年预算安排的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全部预拨到有关州、市财政局和国有企业。截止目前,省财政厅已拨付补助资金35675万元,涉及退休教师10349人,其中,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补助资金31041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资金4634万元。上述补助资金,21982万元用于兑现州(市)所省属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待遇补助,涉及退休教师5427人;13149万元用于兑现央企及省属国有企业退休教师生活待遇补助,涉及退休教师4922人。补助资金将由退休教师参保地社保部门或管理单位按月发放到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同时,考虑到今年国家可能再次出台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国有企业退休教师补助资金会增加的实际情况,云南省财政厅要求各州、市财政部门、有关央企和省属企业尽快与国有资产管理、教育和社保部门协调配合,准确核定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待遇补助标准,计算出当年补助资金需求,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退休教师生活待遇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及时与省财政厅办理资金多退少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