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内控制度,规避财政风险。日前已编印完成了《湖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将去年出台的“1+8”内控制度以及相关文件汇编成册,财政系统内部人手一册,并将针对内控制度要求对系统内部业务处室开展对照检查,全面落实内控管理要求。
二是规范会议制度,提倡简捷高效。重点工作的汇报采用局长办公会议与内控委合并的形式以提高会议的效率,重大案件及风险问题专题向内控委汇报,并加强检查过程中的事前和事中的内控办各成员处室的紧密协调和及时沟通。
三是简化监督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法制许可的范围内简化检查的程序,加强事前的联系,事中的沟通和事后的整改。
四是注重“由内而外”,提高检查实效。无论是全面检查还是专项检查,加强财政资金的源头管理,每年安排一次对财政系统内部的风险督查,“由内而外”开展对外监督检查,增强风险意识,着重整改落实,辅以处罚通报。
五是正视疑难案件,稳妥处理结案。对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处理本着“整改教育为主、处罚处理为辅”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汇报以及纪委、监察、审计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提交内控委讨论审议,形成会议纪要,稳妥处理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