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多项措施优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2017-06-22 14:02:14

一是转变国有资产管理观念。一方面要努力转变资产管理理念,实现少投入高产出,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另一方面要切实转变钱重物轻的观念,要把实物、货币、有形资产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把所有权把握好、掌控好,把使用权使用好、落实好,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的管理人员,提升职工素质。

二是健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建立学校层级的资产管理的统一机构,由学校领导负责,接受其他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无论对经营性资产还是非经营性资产坚持统一的法人责任,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其次,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如资产的登记、验收、保管、使用等。

三是明确产权关系,明确责任。明确产权关系是管理清晰的重要前提,涉及财产的使用、占有、收益、出资等权利,各权利之间应当保持明确的责任关系,以保证流转顺畅。只有明确占有者所占有的资产,才能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监督,也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私人占有、资产浪费以及腐败的现象。

四是规范绩效评价体系,提高使用率。本级财政部门应对高校进行及时的资产绩效评价,做好合理配置资源的工作,减少资源浪费的情况。在完善体系前,要健全资产购置、登记、使用、评估等方面的制度法规,能够做到有规可循。

五是优化管理队伍,加强职业培训。优化管理队伍旨在增强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资产管理每个环节的效率都将得到提高,如在科学仪器的购买上就会不忽略应有的指标,造成资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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