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市按照“五个基本统一”要求 推动城乡协调均衡发展
| 2017-06-23 15:02:47

近日,莱芜市出台《统筹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方案》,按照“五个基本统一”要求,统筹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推动城乡协调均衡发展。

一是建立财政支出政策调控机制。改革完善财政体制,适度集中经济较发达区域财力,加大对财政困难区的财力倾斜,以财力均衡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建立预算调节金制度,对区域间差距较大的基本支出政策进行适当调控。注意公平与效率有机结合,充分考虑区域间资源禀赋和公共服务成本差异,防止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化,避免“吃大锅饭”。

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公共财政导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清理压减专项资金,坚决取消低效无效的专项支出,节省的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加强区镇财政供养人员管控,清理靠收费供养人员,减轻基层人员负担。将基本公共服务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市场解决、由社会提供。

三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坚持财力均衡的政策导向,优化对下转移支付结构,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建立健全以区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主体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持续加大对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四是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减少对基层微观事务的直接管理,支持各区、管委会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支出,切实减轻基层政府负担,赋予基层政府充分自主权,激发基层政府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积极性。

五是健全财政奖惩机制。对保障标准较低、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与全市区级平均水平差距较大,但能主动缩小差距的区域,市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差距比上年扩大的区域,市财政相应扣减转移支付资金,督促各级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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