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社、财政部门推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
| 2017-07-04 16:55:11

近日,重庆市人社、财政部门推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加大政策引力,引导留学回国人员来渝发展。万事开头难,对大多数海归创业创新来说尤其如此,最需要扶一把,迈好第一步,特别是资金支持,对他们最为重要。

重庆“留创计划”政策分为创业资助和创新资助两类,每年根据项目情况,评审项目资助等次及总量。创业资助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项目,分别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创新资助分为重点、优秀和启动项目,分别资助12万元、8万元和5万元资助。创业类三等项目和创新项目资助金一次性划拨;其余项目首期拨付50%,第二年复查合格的拨付余额。

计划规定,申报创业类资助需同时具备申报人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等五项条件,申报创新类资助需同时具备申报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回渝工作时间未超过五年等四项条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已获得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后又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或成果奖励的,可继续申报新的资助项目,但资助总次数不超过2次。

两部门将委托第三方评估项目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风险等级以及申报人及其团队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对优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经专家评审会认定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有激励就有约束。两部门规定,资助资金支持留学人员在渝创业创新的科研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擅自改变资助金用途的,将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将停拨资助金;情节严重的,还将追回已拨资助金。对骗取或者协助骗取项目资金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列入失信黑名单;已拨付资助金的,除全额追回外,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吸引留学回国人员到渝创业创新,重庆政策引力大,在承接国家“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项目基础上,叠加实施了“回渝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此次“留创计划”是两个项目的升级版,资助的面更广、资助的标准更高。两部门明确,“留创计划”执行期限暂定到2020年,将视支持计划绩效再确定下期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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