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四项措施扶贫开发促增收行动 推动农民收入增长
| 2017-07-07 16:04:39

一是农家乐促增收行动。加强政策扶持,建立县级农家乐财政专项资金6.8亿元,推行“吃住农家乐,游玩大景区”的农旅结合经营模式,打响台州市农家乐“十大”精品线路品牌。截止2017年上半年,全市农家乐特色村总数已达291个,接待游客1734.62万人,实现营业收入9.59亿元,为农民创造了家门口创业和实现“零距离就业,足不出户挣钱”搭建了平台。

二是农村电商促增收行动。建设县域“淘宝特色馆”等为载体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扶持发展农村电商产业基地、乡镇电商创业园和电子商务专业村。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建立农村电商服务站,加强与“携程网、乡途网、住两天、驴妈妈”等旅游电商平台促销对接,全市共有107个淘宝村,数量在全国地市级中排名第一。

三是创业就业促增收行动。深入实施“农民培训”工程,充分发挥“浙江农民大学+台州农民学院+县级农民学校+实训基地”等“3+1”培训平台,2017年上半年完成农民培训23916人。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等在农村创业,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其中,农民大学生春季招生500人,继续居全省第一。

四是扶贫开发促增收行动。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短板,完善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确保扶持对象精准,共落实帮扶资金17850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95个,辐射带动低收入农户18865户。坚持扶贫资金向低收入农户倾斜,确保每个扶贫项目中低收入农户受益面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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