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财政厅发布新通知 深入推进2017省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 2017-07-10 14:44:14

为做好2017年省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早谋划,早部署,并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对省直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在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2017省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呈现以下特点:

一、公开部门更多。截至目前,应公开部门预算信息的129家省直部门均已公开。

二、公开速度更快。2017年,省本级128个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内容更细。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公开表格增加了5张;同时,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至款级科目,为历年公开最细的一年。

四、公开方式更集中。2017年,除涉密信息外,省直部门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本部门预算,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五、公开质量更高。2017年,绝大多数省直部门在省财政厅指导下,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公开预算信息,为历年公开质量最好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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