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市全面推进以“1+7+25”模式为核心的财政内部控制建设
| 2017-07-11 14:18:59

2016年以来,汕尾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广东省财政厅的部署和要求,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以“1+7+25”模式为核心的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着力打造“职责明确、科学规范、运行高效、制衡有力”的内控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规范用权、依法理财。

一是强化领导,推进内控建设。我局党组把完成内控制度建设作为财政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局其他领导成员任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任委员的财政局内部控制委员会,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主动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指导落实内控机制的具体工作。一年多来,局内控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理顺流程、控制节点为抓手,积极协调各科室、属下单位公共参与内控制度建设,内控意识显著提升,内控理念根植人心。

二是借鉴学习,细化内控制度。内控工作启动后,我局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汕头财政局学习内部控制建设的先进经验,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学习开拓了视野、看到了差距、认清了形势,积极借鉴省财厅和汕头市财政局已经出台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多次的会议讨论和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汕尾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7项业务专项控制办法,开创性地将内控制度细化到每个科室,逐步建立“1+7+25”(1为汕尾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7为相关联的业务专项控制办法,25为各科室及属下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控制度模式。

三是流程再造,提升内控水平。内控办多次召集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对全部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厘清责任边界,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修订完善各项工作业务流程,在财政业务层面,对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专户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等各个业务流程进行修订完善;对预算内外资金、上级下达指标的分配、管理、监督等业务操作规程进行全方位规范;在机关运行层面,健全了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等制度,加强了机关经费、资产管理,规范了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开支程序,使内部控制贯彻、渗透到各个环节,形成全过程、全方位覆盖。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将岗位职责设置、内控流程、控制措施等嵌入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操作因素,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财政内部控制的目标,加快构建以财政业务为主线、以规范管理为目的、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的内控监管体系,同时要根据职能调整、职责变化和业务增减,探索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及时校正风险点,减少防控盲区,修正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高效、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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