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高度重视扶贫工作,近期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市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市123个贫困村全面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目标。
二是创新资产管理机制。要求贫困村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村级集体资产台账,及时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新增资产登记入账,分类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村级资产权益不受损害,防止村级集体资产流失。
三是保障资产收益水平。要求加强村级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管理,通过公开竞争、合同化管理等方式提高资产收益水平。年保底资产收益原则上不得低于6%,特殊情况下不得低于当年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确保财政资金形成资产入股项目的保值增值、分红获利。
四是创新资产收益分享机制。要求贫困村在资产折股量化及资产收益分红时,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倾斜,发挥资产收益扶贫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将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投入到贫困村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以优先股的形式量化给贫困户、贫困村集体;其他财政资金投入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其他农业企业等奖补项目,并记入村集体所有的资产取得的收益,贫困村可结合实际按一定比例量化分红给贫困村、贫困户。
五是强化工作落实。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扶贫及相关部门、乡镇和村的共同努力、合力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建立起资产折股量化及资产收益分红的长效机制,确保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能及时分享到扶贫项目取得的资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