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5481户、1.57万人,贫困发生率31.8%。近年来,围绕中央和省委“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决策部署,林区党委政府以“两年解困,三年脱帽”为目标,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截止2016年底,全区17个重点贫困村已出列12个,贫困对象下降到1416户、3361人,贫困发生率降至6.8%,今年底将如期实现“户脱贫、村出列”目标。这其中,农发项目发挥了“撬动、引领”作用,农发部门展现了“综合、联动”优势,农发资金实现了“持续、增效”目标。我们的做法是:
一、做好结合文章,发挥农发项目“撬动、引领”作用。
根据国家、省关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开展扶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在林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林区农发办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投身扶贫攻坚战役,立足本职主业,聚焦产业扶贫“5312”工程,做好结合文章,充分发挥农发项目“撬动、引领”作用。一是在规划上高度衔接。在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过程中,与林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扶贫规划、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等紧密结合,高度衔接,主动把农发项目规划融入到扶贫规划中去,把农发项目布局到扶贫攻坚主战场上,力求有的放矢,靶向精准。二是平台上主动对接。充分发挥综合效能,找准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主动对接扶贫攻坚部署,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服从、服务、促进扶贫攻坚工作,实现步调一致、同频共振。三是在项目上深度融合。正确看待“融合”和“融入”的关系,既牵头担纲,主动融合其他部门的涉农项目,又积极融入其他涉农项目,与农、林、水、旅等部门“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合力发展种植业5万亩,百花蜜3万箱,培育种养大户1千户,促进就业2千人,圆满完成产业扶贫“5312”工程。2016年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4.4亿元、农业增加值2.08亿元,分别增长8%和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200元;新建特色产业基地1.9万亩,扶持发展种养大户150户;完成10个重点贫困村脱贫出列、1430户4500名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脱贫销号。
二、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农发部门“综合、联动”优势。
林区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尽管起步较晚,但是农发工作的群众基础深厚,尤其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生态治理为主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项目,都是名符其实的口碑工程和民心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综合”二字就是优势——“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农工贸一体化经营,一二三产业联合开发”,农发部门助力精准扶贫独具优势,理应成为扶贫攻坚的排头兵和主力军。为此,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矛盾和困难,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创新联动机制,探索脱贫攻坚新思路。一是建立龙头带动机制。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培养脱贫攻坚带头人。注重培育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采取“公司 + 专业合作社 + 农户 + 基地”的运行模式,辐射带动农民增收。二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三种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贫困农户参与产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创新项目联动机制。支持农发项目建设单位开拓思路,创造了“1+X+Y”精准扶贫模式,成为农业综合开发推进扶贫工作的新亮点。即1个农发项目,扶持1个企业(或者合作社),带动 X 个合作社或者新型经营主体,扶持Y 个贫困户。
三、强化绩效管理,实现农发资金“持续、增效”目标。
农发项目之所以能够取信于民,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很好地坚持了绩效管理。农发资金融合、融入扶贫资金中之后,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在工作中,我们一如既往、始终如一地强化绩效管理,确保在“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发资金的“持续、增效”。一是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中,始终把质量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从项目申报、方案制定、组织施工到检查验收,统一标准,认真把关,并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努力提高农发项目资金投入扶贫攻坚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严防扶贫资金“碎片化”。通过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的项目平台,按照“整体托底类与致富脱困类”的分类,努力实施差异化帮扶,确保资金投向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准确的对象。三是建立绩效清单。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果的主要标准,明确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制定资金整合绩效清单,做到项目、资金、绩效有机统一,协调推进。四是加强绩效评价。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绩效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