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切实履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 2017-07-18 14:56:00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切实履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确保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2017年上半年,黄冈市财政局从本地实际出发,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不断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是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引导服务。全市安排242万元预算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用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性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

二是激励普惠性民办学校接纳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凡是民办学校接纳义务教育进城务工子女上学,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的安排学生人数,一律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日常公用经费补助范围。

三是建立奖补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将各项专项资金整合后,按一定比例安排奖补资金,用于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社区服务机构补助,让他们既能获得经济补偿,又能获得社会认同。

四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建设投入。上半年,全市统一要求从福彩公益金使用计划中安排一定量资金用于托管服务机构维修改造,扩充容量,改善环境。

五是财政部门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从就业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加大农民工创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增加创业就业推介经费,激发广大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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