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湖南常德市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政采监管 取得了效好成效
| 2017-07-18 14:58:17

上半年,常德市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政采监管,规范采购行为,取得了效好成效。1—6月,该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8.92亿元,经政府采购审核实现合同金额26.1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45亿元,节约率为8.47%。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实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11829条。

一是加强预算管控。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推动预算单位在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进程,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做到没有预算不采购,没有预算拒不拨付资金,从机制上保证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从资金上保证政府采购的合理性。

二是优化监管机制。围绕政府采购政策目标转变,将监管从程序控制转向监督检查,从事前审批、审核转向事中、事后监督。开展采购权责梳理,完善管理机制,起草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调整网上竞价的通知》《定点维修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深入落实“放管服”,除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外,对其他管理事项全部实行备案管理。

三是完善电子化采购平台功能。全面总结梳理平台一期的功能不足,提出了二期“电子化交易系统”“网上商城系统”“行政监督执法系统”“报表分析及数据挖掘系统”“政府采购当事人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及“移动互联端APP系统”建设方案,已完成评审,即将进入政府采购程序,预计2018年初建成投入使用。二期平台上线后,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水平将大幅提升。

四是加强代理监管。上半年共收到政府采购投诉1起、举报2起,正式受理处理投诉1起,查证举报案件2起,出具法律建议书1份。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约谈相关代理机构及采购人2次,督促其整改和规范操作,避免采购风险。

五是服务地方发展。充分发挥政采政策功能,支持采购两型产品,鼓励使用本地名优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时根据上级精神调整扶持政策,尤其是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评审管理、两型产品认定标准及程序、两型产品首购或订购等方面做到省市同步,形成政策合力。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得以注册资金为限定条件,阻碍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在制订政府采购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和招标文件时,对中小企业适当放宽标准,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中标成交机会。上半年,全市共采购地方“两型”及名优产品9.8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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