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财政局从四项措施要求切实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 2017-07-20 11:15:51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对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玉溪市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工作,市财政局制定了会计监督检查方案下发至各县区,各县区也及时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会计监督工作,并对照市级检查程序开展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检查任务。玉溪市本级及每个县区2017年对一户行政单位、一户事业单位、一户企业进行会计监督,9月15日前必须完成此项工作。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程序。严格规范检查程序,做好网上查前检查公示,查后检查公告。对于每一个监督检查项目都必须严格按标准和规定动作执行,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检查报告及整改决定等处理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尺度统一。

三是加强检查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查不出问题是失职、查出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要求,查清查实查深查透情况,同时加强成果运用和回访检查,督促被查单位边查边改,处理处罚情况在9月份前整改完毕,年内必须完成回访,对整改不到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可扣减次年经费预算。

四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检查。玉溪市本级、红塔区、华宁县等采取委托中介参与检查的方式,有效解决了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提高了检查工作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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