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统一全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三县二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参保对象、筹资标准、待遇标准、信息平台、基金管理等主要政策实现了全市统一,筹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880元提高到1060元。
二是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资金3085万元,用于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发展养老事业,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三是切实保障住房与居住安全。安排2017年市级保障房建设资金1亿元,确保我市保障房工作顺利进行。安排老城区危旧住宅房屋改造专项2500万元、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238万元,推进D、C级危房治理改造。
四是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市财政落实促进就业资金6903万元,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