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阳市财政把支持公益广告事业发展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出台公益广告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相关激励政策,推动公益广告事业创新发展。
一、完善制度,使工作开展有依据。健全完善文明创建办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衡阳市的实际,制定了《衡阳市公益广告财政扶持和奖励暂行办法》,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媒体、个人等各方面积极参与公益广告的创作、传播,形成政府积极引导、媒体主动落实、择优进行资助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加大投入,使工作开展有保障。衡阳市财政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对播放公益广告的财政投入,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公益广告宣传。每年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评选确定扶持项目并给予资助,扶持的奖励项目涵盖公益广告作品创意、制作、刊播和管理的全过程。对从事公益广告创意、制作、刊播和管理的市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局等部门实施专项奖励。
三、从严整治,使工作开展有效果。联合交警、住建等部门对交通标志牌背面、户外广告牌、暂时找不到建设责任主体的无主围挡等进行改造亮化,实现了城区街道、小区楼道、市政广场、建筑围栏、各类LED显示屏、路标路牌、公交车站、出租车、公交车、宣传栏、展板等阵地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将其打造成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衡阳市文明创建的“文化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