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7年云南省财政共筹措54.6亿元用于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
| 2017-08-23 15:45:20

九大高原湖泊是云南省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治理好九大高原湖泊,对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意义重大。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2015年—2017年,省财政厅共计筹措54.6亿元,用于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目前,各大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重点污染湖泊水质得到有效改善。2017年上半年,抚仙湖和泸沽湖水质保持Ⅰ类;洱海水质为Ⅱ类;阳宗海水质为Ⅲ类;程海水质为Ⅳ类;滇池、星云湖、杞麓湖水质由2015年劣Ⅴ类好转为Ⅴ类,滇池30年来首次达到Ⅴ类;异龙湖水质虽为劣Ⅴ类,但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部分主要污染物指标下降明显。

一、积极筹资,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省级财政挖掘自身潜力,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2015年—2017年,省级投入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资金44.5亿元。一是通过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方式,共计下达14.5亿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包括水环境保护在内的环保工作,有效提升了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二是统筹省级财政资金,按照竞争立项方式,通过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项目2亿元;结合各湖泊水环境现状,通过省本级财力安排“一湖一策”资金4亿元,支持抚仙湖、阳宗海、程海等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三是每年安排6亿元,2015—2017年合计安排18亿元支持滇池水污染治理。自2017年起,将连续5年,每年安排6亿元作为洱海保护治理资本金,积极支持洱海保护治理。

二、抢抓机遇,争取中央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积极向财政部汇报衔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2015年—2017年,中央财政下达10.1亿元用于支持我省水污染治理工作。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良好湖泊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领域,其中,良好湖泊保护支持政策自2013年起下达我省11.7亿元。2016年,中央良好湖泊保护支持政策到期后,针对财政部新出台的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政策,省财政厅认真吃透政策精神,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紧紧围绕中央政策要求,及时组织各地认真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申报工作,向中央上报我省抚仙湖、洱海、普洱市、杞麓湖4个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目前抚仙湖、洱海已进入国家10个实地考核项目范围,有望进入国家试点名单。

三、统筹兼顾,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省财政厅认真推动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一是扎实推进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工作。2013年以前,省级财政筹措安排的省级环保资金主要包括七彩云南保护专项资金、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专项等5项专项资金。针对专项资金分配中存在的零星分散、边界不清、效益不高等问题,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报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从2014年开始,推进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将多项省级环境保护类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为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进一步规范制度、明确职责,采取竞争立项方式进行分配改革,改善了资金安排“碎片化”局面,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提高,突出了对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中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积极推广应用PPP模式。推广应用PPP模式可引入社会资本降低地方财政压力,并充分发挥社会资金方运营、建设的优势和政府监督管理的长项,各尽所长。截至目前,云南省湖泊保护领域PPP项目共有18个,总投资142.15亿元。其中,引进社会资本(或联合体)参与星云湖、抚仙湖、洱海等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总投资额达103.77亿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湖泊保护治理。九大高原湖泊各自拥有不同的水环境情况,针对各湖泊污染现状和治理需求,通过治理与保护相结合抓好重点工作。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抓好以滇池为主的重点污染湖泊治理工作,支持滇池流域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2015—2017年,省财政厅筹措18.9亿元,以流域环境治理为重点,全面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目前,入湖河流综合整治、环湖截污体系建设、底泥疏浚生态清淤、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等工作有序推进,滇池水环境治理得到明显改善,水质30年来首次达到Ⅴ类。二是抓好以洱海为主的良好湖泊保护工作。“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共筹措6.6亿元用于洱海保护治理,特别是2014年起,省财政厅会同大理州积极在洱海保护治理领域推广应用PPP模式,指导大理洱海环湖截污一期工程建设引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洱海保护治理工作。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陈豪书记对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作出“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好洱海流域水环境”的重要指示。省财政厅为落实好洱海保护的要求,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在2015年—2017年,根据洱海保护现状和需求,省财政厅筹措资金7.6亿元,支持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从2017年开始,将连续五年,由省财政每年筹措安排6亿元,用于支持洱海抢救性保护治理相关项目的资本金,进一步推动实施洱海抢救性保护“七大行动”。另一方面,积极推荐大理洱海环湖截污一期工程入选财政部第二批全国PPP示范项目,成为云南省第一个落地开工的PPP示范项目,带动了整个洱海环湖流域的治理及保护。截至目前,洱海保护治理领域已经进入财政部示范项目的PPP项目共有6个,总投资达121.8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职尽责,全力支持九大高原湖泊的保护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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