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岳阳财政切实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养老事业发展。
一是建立资金扶持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取得设立许可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市城区按照建设标准新建养老服务机构的,按实际投入使用的床位数,由市财政按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资助;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区财政按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资助。改扩建养老服务机构达到建设标准的减半资助。同时,每收住一名60岁以上的老人,由市、区财政分别给予养老机构每月50元的运营补贴。
二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明确了一系列支持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如,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出台了《岳阳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岳阳市政府购买老年人养老服务试点方案》,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接收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按供养对象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为具有本地户籍并居住在户籍地的三类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四是推广运用PPP模式。积极支持医疗养老领域申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促进社会办医办养加快发展。推荐岳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岳阳市中心医院、岳阳县中医医养融合等多个项目成功申报部、省示范项目,可撬动社会资本投入3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