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完善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 助力绿色产业发展
| 2017-08-31 13:39:44

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省财政厅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完善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在积极沟通对接中央专项资金的同时,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生态工程投入力度,助力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

一是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积极向中央财政反映汇报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系统运行及管理费、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生态环境监测资金等重要问题,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下达资金2.2亿元,支持落实园区1万名生态公益管护岗位补助,为园区管理和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是加大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投入。下达资金20.46亿元,继续支持三江源二期工程、祁连山保护建设、湟水河流域治理、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三是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7亿元,用于“1+9+3”教育经费保障、异地办学奖补、生态移民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生态移民创业扶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监测等方面,在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同时,进一步增加农牧民收入。下达资金35.7亿元,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提高了补偿标准,完善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发挥好财政支撑保障作用,统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继续支持实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专项工程建设;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通过贴息、奖补等方式,加大对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的投入,支持高原生态农牧业、新能源产业、生态文化旅游业等加快发展;支持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工作。安排保障好基础设施、生态补偿、环境监测、生态公益管护等项目,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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