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金融扶贫服务效能,积极促进政、银、企、担保、保险合作对接,引导信贷资金向有创业意愿、创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带贫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近日,许昌市出台了《许昌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按照“政府主导、金融撬动、产业支撑、风险可控”的原则,通过搭建金融扶贫服务平台,建立扶贫、财政、银行、担保和保险共同参与的“五位一体”财政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机制。
成立了政府牵头,金融办、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局、人民银行、合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农业保险机构参与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级设立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乡镇设立金融扶贫服务站、行政村设立金融扶贫服务部,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信息共享、各司其职、协调联动,为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发挥组织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