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建立健全制度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 2017-08-31 15:51:25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下,省财政厅紧跟中央财税改革节奏,对照全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绩效管理,有序有效推进重点改革。

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报请省政府出台了优化全省财政支出结构实施意见,明确7项优化工作举措,着力解决当前支出运行管理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问题。立足于加快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补偿体系,拟定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立足于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加大财政奖补激励机制、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力等方面,拟定了财政支持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政策的意见。深入开展了省与市(州)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研工作,为下一步出台政策意见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坚持激活存量与优化增量并举,通过“收、调、减、控”等措施,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特别是针对部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缓慢现象,对两个月未报采购计划的项目,严格执行冻结并收回采购额度制度,督促加快政府采购进度。截至7月底,全省共盘活存量资金356亿元,占上年末存量的91%。

三是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预算内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目标指标质量,不断优化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目前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和资金达到1800个、5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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