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市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改革 构建适应形势要求的预算支出管理新体系
| 2017-08-31 16:25:01

近年来,肇庆市财政局认真贯彻省市部署,践行先有绩效目标、后有预算安排的理财理念,通过完善评价机制、扩大评价范围、创新评价方式、深化结果应用等举措,立体式推进预算绩效目标评价改革,有效促进预算单位更科学合理安排支出、更精细高效使用资金,构建适应形势要求的预算支出管理新体系。

一、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从三方面建立保障机制,确保绩效评价高质高效实施。一是择优选定绩效评价机构,坚持能力实绩、信誉优先原则,优先考虑信誉良好、专业能力强、执业规范、管理水平高、工作实绩好的评审机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摇珠制度选定执行评审的机构。二是强化专家资格资质审核,探索建立评审专家库,严格进行专家资质审核,要求专家对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项目所处行业相关技术指标等熟悉了解,保证评价专业性。三是建立评价工作考核制度,参照省绩效管理相关做法,研究制定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规程,用制度来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二、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扩大评价的覆盖范围,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渗透到预算支出各个领域。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对预算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目标评价,项目单位必须按统一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申报材料,市财政局对目标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专业性强、金额大的项目,实行第三方评价,经审核绩效目标合格才能进入预算编制下一流程;审核不合格或申报金额大幅超出财政安排能力,需调整金额和目标的,提出审核意见要求项目单位限期重报。

三、转变绩效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方式的转变,提升绩效评价对预算管理改革的整体促进作用。研究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吸收经验、逐步推进”的思路,综合考虑有关部门性质、职能、财政资金使用量及支出复杂程度,探索从单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向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转变,依据部门职能、整体战略规划、一定时期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情况,编制包括长期目标、年度目标以及具体绩效指标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通过实施系统的绩效评价,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的部门支出绩效目标体系,为提升政府部门整体的支出编制和执行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通过评价结果的运作,把预算绩效评价改革的作用实实在在地体现出来。一是把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不仅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单位上一年度同类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也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二是把评价结果用于完善预算管理。要求有关部门对照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绩效审核、重点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有效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三是把评价结果作为监督考核的参考。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报送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给政府以及人社、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作为对有关单位进行职能监督和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四是把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公开的组成。市直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逐步将有关绩效目标随同市级部门预算予以公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随同市级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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