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健康湘潭 幸福莲乡”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今年,湘潭县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是组建服务团队。今年,湘潭县将在全县范围内组建医生服务团队100个,促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低保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率达到100%。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二是明确服务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分片包户制,提供上门服务。由乡镇(中心)卫生院全科医生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基础服务项目。此外,居民还可与家庭医生签订个性化服务合同,享受“私人定制”服务。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组成。2017年、2018年签约服务费为80元/人/年,其中,医保基金承担24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32元/人/年,签约居民个人承担24元/人/年。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五保低保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凭有效证件在乡镇(中心)卫生院办理签约,其个人承担部分予以减免。
四是实行考核激励。对签约居民基层就诊率、签约医生首诊率、预约转诊率、健康档案合格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拨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同时,进一步完善乡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和增量绩效分配方案,加大向开展签约服务医务人员激励分配倾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