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从四个方面入手助推企业发展
| 2017-09-05 14:24:03

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突出的财政压力,汕尾市财政部门牢固树立“支持企业就是支持发展,支持企业就是培植财源,支持企业就是保障民生”的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抢抓全省大力推进振兴粤东西北和产业共建新机遇,从四个方面入手全力助推企业发展。

一、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一是积极完善和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稳妥推进“营改增”等各项税收改革工作,确保所有行业总体税负只减不增。切实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自产农产品、鲜活肉蛋流通企业等的增值税优惠力度,2016年全市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企业共313户,涉及免税销售额共26.65亿元;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7上半年全市享受小微所得税优惠的企业556户,减免税额493.73万元,户均减免税额0.89万元,政策实际受惠面达到100%;不断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2016年度全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现双增长,户数同比增长300%和加计扣除金额同比增长1456%;二是2016年以来,联合我市发改部门及时转发并公开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粤财预〔2016〕5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159号)等中央、省降费政策文件,要求相关执收部门严格对照执行国家和各地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政策;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市免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等市县级收入,全面实现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自2016年2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通过向社会征收方式筹集价格调节基金,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进一步规范了金融领域、港口、人才流动等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截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各项收费减免金额共计7192.9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4570万元,,政府性基金1982万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640.94万元)。

二、加大力度,扶持“三大产业”发展。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做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三大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对接省振兴粤东西北和产业共建有关政策,灵活采取贷款风险补偿、产业基金等方式,综合运用财政补贴、奖励、贴息等政策,着力扶持企业发展。截止2017年6月30日,市级财政共投入产业扶持资金25329万元(其中,投入专项资金15329万元扶持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性强、对全市经济拉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与省粤科金融集团各出资1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亿元,设立规模4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优质企业的发展)。

三、搭建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平台和政策性担保公司作用,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汕尾市出台了《关于设立汕尾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平台的工作方案》,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平台”,平台计划总规模为5000万元,首期市级财政已投入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计划逐年增加到5000万元,由商业银行按铺底金额放大10—15倍的比例向我市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目前合作银行已贷给中小微企业5笔共920万元,合作银行放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1.3倍;同时,市级财政筹资资金5000万元与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汕尾市普惠金融(汕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担保公司已开始正常运作,从而改善了我市融资环境,撮合优质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产品服务对接。

四、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现状。由市分管领导带队,市财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市级和县(市、区)重点企业走访,向企业宣传各项惠企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政府服务企业情况,就如何解决企业改制不彻底存在的遗留问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企业发展中的制约因素提出了建议,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操作能落实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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