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对国家级贫困县和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支持力度,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利用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和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此次,省发展改革委利用2014、2015年省预算内沉淀资金以及2017年省预算内资金,支持19个国家级贫困县和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建设57个300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本次安排省预算内投资的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扶贫对象均是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切实保障受益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3000元以上,持续获益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