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市多措并举 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 2017-09-11 16:50:36

临沧市按照《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及时制定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经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16年8月制定出台了《临沧市教育局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也于2016年8月底前相继出制定出台了各县(区)的实施方案,保障上级要求及时贯彻到全市范围。

二是明确补助范围,合理划分补助档次及标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为临沧市乡镇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内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在册在岗正式工勤人员。实施标准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各县(区)根据乡村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合理划分补助的档次及标准,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村小及教学点倾斜。

三是及时兑现自筹资金,实现生活补助全覆盖。在临沧市各级财政十分困难、收支缺口巨大的情况下,明确最低补助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500元。自2016年9月1日起克服困难,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临沧市八县(区)共安排乡村教师生活费补助资金8454.39万元,覆盖全市78个乡镇15808名教师,有力改善了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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