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支持和保障深度贫困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 2017-09-12 16:13:10

深度贫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省委、省政府出台方案,确定对坝上地区的康保、沽源、尚义、张北、丰宁、围场及深山区的阳原、阜平、涞源、隆化等10个深度贫困县和206个深度贫困村进行集中攻坚。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坚持既“输血”又“造血”,补短板、促发展,推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支持和保障深度贫困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省财政厅对10个深度贫困县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省级安排的贫困县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切出10%、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切出25%,集中用于支持10个县脱贫攻坚。截至目前,省级整合涉农资金已下达10县4.7亿元,省级扶贫发展资金已切块下达2.3亿元。

一是把财政资金的外部帮扶,转化为贫困地区的自我脱贫、自我发展能力。省财政厅对10个深度贫困县实施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支持、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等10项支持政策。其中,支持10个深度贫困县扶贫投融资平台建设,每县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担保基金、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的保险基金。目前,已下达深度贫困县落实10项支持政策省以上财政资金82.8亿元。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是帮助贫困群众挪穷窝、斩穷根的关键举措。2017年,省财政厅安排资本金19.5亿元,贴息资金2.5亿元。资金安排保障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度需要,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所有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是聚焦基础设施薄弱这一制约深度贫困县发展的瓶颈,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高标准支持完善基础设施。河北省10个深度贫困县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省级补助标准较非贫困县现行补助标准提高50%,大大推动10县农村公路建设进程;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较全省平均水平提高20%,切实保障深度贫困县的群众住房安全。

四是为补齐深度贫困县社会事业发展短板,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和省级社会救助资金,对10县按照在每年正常拨付额基础上再增加5%的要求分配下达。统筹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省级预算安排资金和市县资金,保障10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300元。统筹2016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结余和2017年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全额资助政策。

五是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也是脱贫攻坚的治本之计。省财政厅提出,深度贫困县“全面改薄”资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0%。

2017年,省财政厅着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会同省扶贫办开展包括10个深度贫困县在内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大检查,重点解决资金沉淀、投入不准问题,确保资金精准投入、发挥最大效益。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重大扶贫工程为重点,以补短板为突破口,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集中力量攻坚,万众一心克难,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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