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无为县印发新意见 推进财政资金安全监管全覆盖
| 2017-09-13 15:45:43

日前,无为县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精准发力,压实责任,着力推进财政资金安全监管全覆盖。

一是压实责任健全监管制度。这是近年来继《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实施后,县政府层面再次出台的一项财政资金监管文件;县财政层面健全完善制度规程,先后制定《无为县财政专项资金业务操作规程》《关于建立股室(单位)及联系包保乡镇财政所(分局)资金安全责任制的通知》和财政系统69项内控操作规程等,强化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进一步压实县财政部门、县直部门单位和镇政府的资金安全主体责任,厘清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务人员对资金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明确乡镇包村干部、责任单位、财政部门业务责任人的具体监管责任。

二是精准施策创新监管举措。为全力推进财政资金安全监管全覆盖,该县精准施策,创新监管,做到“三结合”。日常监管与重点环节管理相结合。一方面建立资金安全月报制度。县直部门单位和镇级财务人员按月填报资金存款余额核对表,对应报送主要负责人、纪检书记(组长)和督查组,并对口抄送县财政局等部门备案。另一方面加强重点环节管理。严格银行账户管理,探索开通网上银行查询、银行短信提醒功能,及时掌握资金动态。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实行资金、印鉴、支付凭证保管“三分离”。财政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一方面加大财政部门内部监管力度。定期开展镇财政机关财务、财政系统银行账户和印鉴保管等内部检查,通过月对账、季互审、半年实地查等方式,确保账账、账表、账证、账实四相符。另一方面加大财政外部监管合力,加强与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督查审计的协调配合,注重发挥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加强资金安全监督的强大磁场。自查自纠与县重点督查相结合。一方面县直部门单位和镇政府督查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管辖的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县督查组依据县直部门单位和镇政府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筛选重点督查对象,经批准后实施重点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氛围。

三是齐抓共管构建监管网格。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该县高度重视,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财政资金监督领导组,专设银行账户和财务二个督查组,县财政、审计等部门按各自监管职能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同时,县直部门单位、镇政府相应成立督查组,构建层层监管网格,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高效。

四是从严督查确保监管生效。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监管落地生效,该县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资金安全督查的通知》,重点督查银行账户、印鉴保管和账账、账表、账证、账实核对情况;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等。目前,自查自纠阶段结束,下一步进入重点督查和整改落实环节。针对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下发处理意见书,要求被查的县直部门单位、镇政府认真整改落实,完善监管制度。同时,督查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头看”,对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整改不到位或走过场的,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整改并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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