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市华坪县三项措施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 2017-09-13 16:54:24

一、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丽江市华坪县2015年10月底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出台了《华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坪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华坪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方案(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明确补偿范围,将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落实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0%由医院加强核算、强化内部管理、节约运行成本自行消化,10%由财政补助。落实人员经费补助,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保全额保障,县财政对2家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在职人员的“五险一金”给予全额保障,落实了政府办医责任。

二、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在2016年开展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总额预付的基础上,2017年正式与县医院、县中医院建立谈判协商机制。以基金收入总额为基础,充分考虑异地安置就医、转上级医院就医及医院三年来的住院医疗费情况,经与县医院、县中医院平等协商谈判,确定县医院、县中医院2017年度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总额控制指标分别为520万元、400万元,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医院实际发生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出在总额控制指标以下的,医保基金按总额控制指标支付,实际发生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出超过总额控制指标10%内的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医院各分担50%,超过10%以上的部分,由医院承担。同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已积极开展DRGS付费改革的准备工作,县医院准备2017年10月,县中医院准备2018年1月启动疾病诊断分组付费改革。

三、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为贯彻落实《丽江市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初步拟定《华坪县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目前该方案已征求各医改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意见,待方案正式审批后执行。制定并实施《华坪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其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农村贫困户人口签约率达到100%。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县共签约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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