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市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2017-09-15 14:37:40

近年来,随州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政策要求,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有效发挥改进预算管理、控制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

一、控制源头,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把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的前置作用,增强各预算部门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对市级部门预算中的所有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部门预算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推进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效融合。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手段,将绩效目标设定审核实质性嵌入部门预算编审系统,明确工作流程,作为预算编制不可或缺的内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规范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为推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与市直各部门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加强协调,相互沟通,成立了市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通过公开招标建立市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库,出台《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对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批复和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程序以及评价结果的运用作了原则规定,并对各行为主体的责任、权力、义务进行了明确界定和规范,为全市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跟踪管理,构建多层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为克服财政部门内部评价的单一性和局限性,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各环节有效监督体系,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年初预算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预算绩效跟踪管理,实现了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跟踪管理、事后有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有力促进了各级财政和预算部门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提质增效,拓展预算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市财政每年对开展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的范围和模式作出明确部署,确定重点工作领域,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绩效评价采取单位自评与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绩效评价报告与绩效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元化的绩效评价模式。开展部门自评,评价的项目资金比例不低于本部门项目支出的50%。与此同时,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16年度财政管理重点领域、项目支出重点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特别是事关民生方面的支出的6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资金31,022万元,占当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46.4%,并对卫计、教育等20个单位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其项目重点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在2018年预算编制中,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相关单位对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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