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加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
| 2017-09-15 15:54:21

近日,铜陵市财政出台财政资金存放内部控制办法,通过流程控制和制度控制,强化各环节有效制衡,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

一、坚持挂钩考核,保障存放行为规范合理。坚持将财政资金存放挂钩政府性资金存贷挂钩考核,凡考核为优秀等级银行,财政存款原则上只增不减,一般等级银行,存款原则上只减不增。着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和激励机制,以存款引贷款,激励银行加大对我市贷款投放力度,鼓励早放贷、快放贷,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改善地区融资环境,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截止上半年,纳入考核的各银行贷款净增加47.5亿元,完成新增贷款任务55.9%,超序时进度5.9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净增加37.7亿元。

二、实施两种模式,保障存放决策公正透明。财政资金存放坚持采用竞争性或集体决策两种方式选择资金存放期限、规模和代理银行。一是对资金规模较大的存放业务,开展竞争性存放,公开邀请依法经营、财务稳健、内控健全的商业银行积极参与竞争,组建评选委员会开展评选,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切实保障资金存放业务公平、公正。二是对资金规模相对较小且未转出专户的存放业务,编制资金存放计划,提交局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依法实施监督。

三、健全三项制度,保障存放管理依法合规。财政资金存放坚持责任到岗、结果公告、廉政承诺三项制度,一是按照“谁存放、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资金存放业务,要求每一项事务落实专人管理、每一个环节有专人签字负责,切实保障资金存放业务依法合规。二是对开展大额资金定期存放业务,要求将结果在单位内部显要位置公告,采用竞争性存放方式办理的资金存放业务还应同时对外公告。三是要求存放银行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资金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资金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