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市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 2017-09-21 15:12:31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算透明度,提升决算完成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预算法》以及省、宜春市财政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决算公开工作,国库及业务股室相关人员明确责任,全面负责并指导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开展。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预算单位为部门决算公开主体。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各预算单位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公开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决算公开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是认真做好部门决算批复。根据市人大批复的财政部门决算内容,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决算”的原则,对市直部门决算进行批复。高安市财政局已于2017年9月6日至11日对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全部批复完毕。

三是严格执行决算公开,完善公开内容。高安市财政局统一认识,制定《关于批复和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遵循“时间、范围、内容、形式”四统一的原则,统一公开时间,各预算单位在财政局批复部门决算后20个工作日内,将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明确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需公开本部门决算;细化公开内容,部门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统一公开形式,以本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没有门户网站的单位通过高安政务网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决算信息长期公开状态。为便于公众理解,还应对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等情况进行说明。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效果。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答复和解释说明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部门决算公开的正面效应。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