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财政局统筹财政资金 助力年内建成第一批公共场所母婴室试点
| 2017-09-21 15:45:41

为落实国家、省、市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和《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山市财政局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7]164号)要求,积极统筹财政资金,助力全市年内建成第一批公共场所母婴室试点。

一是统筹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中山市财政局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和重点支出需要,2017年将投入224.8万财政资金用于首批母婴室场建设工作,届时将按公共场所配置建成30个母婴室,其中升级版10个,标准版20个,建设标准严格按照《中山市母婴室建设推荐标准》执行。第一批母婴室主要分布紫马岭公园、逸仙湖公园、市属三大医院,城区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孙中山故居、孙中山纪念堂、市妇幼中心、博览中心、6个汽车客运站、3个公交客运站等公共场所。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出台资金使用办法。为规范母婴室建设试点工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市财政局联合市妇联合制定《中山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每年年终总结资金使用的效益情况。市财政部门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是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支持“母婴关爱行动”。为充分发挥财政在民生实事建设的作用,市财政局将从两个方面保障落实“母婴关爱行动”的开展,一方面财政全额出资,坚持以试点先行、分布实施、分类推进、逐步覆盖的总体思路,2018年底前建成102间母婴室,实现市区、镇区各有试点;另一方面投入财政资金67.8万元开展“母婴健康爱心包”、母婴手册的制作、开展妇女儿童保健知识讲座等活动,以实际行动推动国家“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从多种渠道进一步保障了全市“母婴关爱行动”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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