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州“三举措”盘活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存量资金 采取措施抓落实
| 2017-09-22 15:50:48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见成效,资金有效益,针对部分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报账滞后等原因造成的资金滞留在账面的情况,文山州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抓落实。

一、清理核实,摸清底数。制定清理检查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工作方案,督促各有关县(市)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抓紧清理自查。向第三方购买服务,委托昆明中意银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2015年度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二、事实求是,因事施策。截至2017年6月30日,对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超过2年未实施或未报账的资金视结余资金,在30个工作日内一律收回。项目实施未超过两年的要求必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账结束,若有结余资金,及时收回用于农村综合改革项目。

三、盘活存量,把资金用在刀刃上。根据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相关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对超过2年的结余资金安排到有需要的乡镇,主要用脱贫攻坚村道路硬化、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