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级下达河曲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64万元。为此,该县制定专项使用计划,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使用,强化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是精准有效使用资金。要求各乡镇及时拨付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当年项目当年完成。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将产业发展资金全部用于贫困户、贫困村的产业发展需求上,做到“七个不得用于”,即不得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红白理事会支出、技能培训、非贫困户产业发展、非贫困户种植养殖补贴、非贫困户的种子、肥料等实物分发、购买米面粮油等支出。
二是加大资金监督管理。建立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实现扶贫资金阳光运行,常态化公开。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第一线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检察、审计、财政的监督。要求各乡镇及时将资金及项目计划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按时报送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提高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水平。
三是严格资金绩效考核。实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将绩效考核评价情况纳入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重要内容,县里适时组织开展扶贫资金项目检查考核,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评估,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严厉查处腐败行为。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行为“零容忍”,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