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促进市直部门强化预算约束,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9月4-6日,湛江市财政局王区副局长带队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单位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在听取单位的意见后就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结合各单位今年1-8月份以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收入任务完成、入库情况及公务开支情况,以及预算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建议各单位按照新规申报使用财政资金,进一步均衡资金支出进度,非税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费、基金和罚没收入等票款分离的规定。
二是加强单位会计财务核算管理。对单位账务管理,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规范资金存放管理,加强支付及结算管理。属于公务卡结算情况的支出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量的报销现象。
三是提高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意识,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单位都应按规定办理。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项目市直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工程预决算审核。
四是加强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检查和督促单位进一步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细化各项资金的使用审批程序,加强财经法规制度管理,更新财务人员管理观念,要求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系列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财务制度管理。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围绕市直单位盘活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传达财政部、省财政厅对上级财政资金使用的要求,强调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使用效益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