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财政厅主动牵头改革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程序,助推公益捐赠和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改申报制为公告制,将原来由社团组织提交申请,层层审核上报,改为由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结合社团组织登记注册、参与公益活动等情况确认后主动予以公告。改事后确认为事前公布,将原先在党年度结束后根据年检情况,事后确认税前扣除资格的做法,改为根据上年度年检情况提前确认本年度税前扣除资格,并以公告形式发布名单。目前,浙江省财政厅已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确定了255家具有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团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