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农业补贴发放工作
| 2017-10-11 15:08:26

一是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农民信箱等多种宣传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以及新、老两个政策在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

二是规范申报和发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指导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大户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2016年度全市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154万元。其中,市本级发放3840万元。

三是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指导各区县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规模种粮补贴工作的抽查核实工作。根据以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发放情况,对各镇(开发区)上报的农户面积、流转合同真实性以及种植情况等方面进行实地核查。根据抽查结果,对虚报面积、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视情况进行处理,确保农业补贴政策执行到位。

四是积极鼓励联合社开展规模种粮申报试点工作。长兴和平精作合作社联合社作为长兴县第一家成立的联合社,在2016年规模种粮申报工作开始后,在规模种粮申报及数据核实方面积极与乡镇农办人员的密切合作,范围涉及和平全镇。此外,南浔区6家联合社从今年开始承担规模种粮申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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