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南阳新野县财政局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新野县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印发关于绩效评价的一系列文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前期准备、部门自评、报告撰写、问题整改各阶段工作时间及具体工作内容。
绩效管理全覆盖。事前绩效评估是预算编制的重要审核环节,其审核和评估结果是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新野县编实编细绩效目标,不断加大事前绩效评估力度,规定涉及财政支出的项目一律实行绩效管理,对立项依据不充分、实施条件不具备、交叉重复的项目不予安排;对绩效目标不明确、与资金不匹配的项目予以调整,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的约束作用。
财政直评+单位自评,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财政资金支出量大、代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选择20个单位直接组织进行绩效评价,资金总额1.6亿元。同时,安排35个单位自评,自评金额2.37亿元。目前已全部结束,财政部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行奖优罚劣,以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支出管理水平。
落实问题整改。县财政局评价小组对直接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汇总,撰写分项评价报告,同时要求单位自评的项目也要撰写分项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束10日内,由财政部门将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给被评价单位或主管部门,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盯紧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科室按时不折不扣完成整改,确保评价整改不走形式。被评价部门(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在2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财政部门。
注重结果应用。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结果奖惩,实现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支出资金的跟踪问效作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对闲置资金一律收回,对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取消或调整支持方式,有钱用在刀刃上,用于急需的公共领域,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2020年以来,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3个支出项目,节约财政资金2000余万元,确保每一笔财政支出都见到实效。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