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丰控股(01125.HK)发布公告,根据公开资料,于该公布日期,公司的公众持股量为24.77%,仍低于最低规定百分比。
公司一直积极监察及就公众持股量的事宜和所面对的挑战不时进行商讨。监于公司其中一名主要股东已公开表示有意出售其于公司的权益,公司认为,该主要股东向公众减持公司的任何股权将普遍提高公司的公众持股量。于该公布日期,该主要股东尚未确定预期出售股份的最终时间表或其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