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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福州7月16日电 (记者钟自炜)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印发《福建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及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方案,试点平台企业共11家,涵盖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福建各地人社部门将加强部门协同,牵头做好试点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人员的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审核支付等工作,确保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落到实处。依法依规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健全人社部门、商业保险机构工作协同机制,推动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三件事”集约为“一件事”办理,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和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