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屋不动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备齐以上申请材料后,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离婚后办理不动产证需要什么资料
一.协议离婚后的转移登记
需要离婚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共同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2.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3.不动产权证;
4.免于征税的证明材料。
二.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离婚后的转移登记
可由受让方单方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
2.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3.不动产权证;
4.免于征税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