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600703.SH)公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6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6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本次可实施回购之日起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