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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 严春花 实习生 黄欣语)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日前制定出台“学法减罚”促进企业规范治理的意见,探索在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学法减罚”工作,畅通容错纠错渠道。哪些人可以参加“学法减罚”?如何申请?7日,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士介绍了详细情况。
记者了解到,三类主体可申请“学法减罚”,一是涉及环境行政处罚的对象。这部分对象是在办理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正在接受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和处理,即将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当事人申请“学法减罚”的,可以参加培训和考试,考试情况将作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依据。二是涉及环境行政处罚免罚的对象。这部分对象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给予免罚的。按照《行政处罚法》提出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性规定,这部分对象案件承办人应当鼓励相对人参加学法工作,增强环保法律意识。三是尚未涉及环境违法行为,但企业想要主动学习环保法律知识的,这方面不限定具体的条件,企业自愿申请均可以参加。囿于条件限制,目前针对这部分人员以线上学法为主。当事人参加学法培训且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在通过考试之日起一年内,相关培训及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减罚的依据。
值得留意的是,在参加方式上,前两类人员通过案件承办人提出申请,由各地汇总后市局统一组织安排参训;最后一类人员,待相关线上小程序上线后,可以在线上自行操作上线学习。“‘学法减罚’制度是借鉴了公安交通领域的‘学法减分’制度,因此在适用对象上也是相通的,原则上是针对相关的违法行为人。”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处处长赵建峰介绍。
[编辑:张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