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250万没要回就去世了 法院:变更继承人为申请执行人
南通网| 2023-08-20 17:14:15


(资料图)

本网讯 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死亡,其继承人能否变更为申请执行人?记者18日了解到,如东法院审查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桑某向黄某借款250万元,因未能按时归还,被黄某告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后,因桑某未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根据黄某的申请,如东法院对桑某强制执行。然而,法院未发现桑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黄某亦未提供桑某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据此作出终结裁定书。

今年7月,黄某的儿子小黄向如东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原来,黄某在去年11月去世,黄某的父母也均已去世,因此,其与前妻所生的独子小黄就成了唯一继承人。作为继承人,小黄想要通过变更申请执行人,继续向桑某追讨债务。

如东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小黄作为黄某的唯一继承人,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符合法定条件。据此,该院依法裁定变更小黄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通讯员毛海燕 记者王玮丽

[编辑:苏敏]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