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托与小象优品合作放贷被监管责令整改 或涉及三方面违规
中国经济网| 2020-04-09 17:01:13

近日,有消息指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因与小象优品合作放贷被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要求责令整改,主要涉嫌三方面违规:外包风控业务、利率过高“一浮到顶”、 为无放贷业务资质机构放贷。

根据网上流出的信访意见处理意见书显示,云南银保监在接到借款人投诉资料后,认为云南信托在无锡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石云公司”)存在业务合作违规的情况,源石云公司作为一般委托人投资于云南信托设立的“云象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又投资于“普惠2022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后者用于投资发放信托贷款。

同时云南信托还与源石云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为普惠2022号信托计划提供开发借款人、对借款人初步审查等服务。

简单来说,就是云南信托是源石云公司旗下信贷平台——小象优品信贷产品部分资金来源方。

经过核查,监管部门认为云南信托在开展此项业务过程中涉及以下违规问题:

1、违规将部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委托外包给第三方机构

双方签署的顾问协议,涉及开发潜在借款人、对借款人资信进行初步审查,对贷款金额、期限、贷款用途、还款方式作出初步贷款审核意见,保证合同签署均为借款人本人完成,手机和保管借款人贷款资料等属于本应由云南信托亲自履行的部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违反了在《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的监管规定。

2、作为金融机构违规发放一浮到顶的过高利率的信托贷款

云南信托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利率高达36%,作为金融机构,在信托贷款中设定36%年利率明显过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仅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予以支持。

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中“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它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

违反《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者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违反《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 3号)中“不得一浮到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3、云南信托与源石云公司存在不当业务合作,为无放贷业务资质机构放贷

根据穿透监管原则,云南信托与源石云公司此项信托业务合作的实质,云南信托存在通过与第三方机构的不当业务合作,作为信托通道变相为其发放贷款,违反《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针对核查发现的以上问题,云南银保监将依法对云南信托采取监管措施,责令其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无房贷业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应该就是小象优品。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隶属于无锡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除了提供海淘业务以外,小象优品平台上目前还提供贷款类业务。

据了解,小象优品有分期产品“小象钱包”、信贷产品“颜值卡借款”以及信用卡还款业务“小象还款”,官方微信服务号也提供贷款类服务。此外,在新浪微博钱包分期商场,颜值卡业务显示由第三方小象优品提供,并提示暂不对学生开放。2019年,小象优品曾因发放校园贷被新华社点名。

在第三方投诉网站上,关于小象优品的投诉也不在少数,主要围绕该平台存在砍头息、套路贷、暴力催收等情况。

网友洪先生表示,2019年5月19日在小象优品借款8000元,分12期还款。目前已经还款11期,共计9973元。根据聚投诉官方推荐的银行利率计算器计算,本金及利息已经超出国家高利贷年利率36%,并且目前仍然还有一期906元需要还款。

“联系客服说明给予解释均是逃避问题挂断来电。小象优品超出国家合法借贷利息操作,属于违法操作。”洪先生说。

此外,投诉人柳先生表示,2019年在云南信托个人信贷服务平台借款7500元,期限9个月,借款时该平台并为显示年利率,在还款过程中发现总共要还8669.25元,利息为1169.25元,换算成年利率高达36%,违反国家法定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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